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农〔2023〕12号


  • 发布时间:2026-09-29
  • 阅读量:3
  • 点赞量: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建设与利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2023年4月7日



友情链接:


客服电话:400-068-3690

备案:冀ICP备11000002 电信业务审批[2010]字第138号

投诉电话:1507613886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冀网文〔2019〕4135-023号


  
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