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民用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12月30日
客服电话:400-068-3690
备案:冀ICP备11000002 电信业务审批[2010]字第138号
投诉电话:1507613886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冀网文〔2019〕4135-023号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 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 At magnam ad reprehenderit fuga nam, non odit necessitatibus facilis beatae temporibus
2025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需学习60学分,
2020-2024年度如当年未学习,现需补学的,必须完成90学分,
截止报名缴费时间2026年3月15日,学员应在2026年3月25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和评价。
根据省厅要求,逾期未完成2025年网络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团购电话
400-068-3690
15373885395
团购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