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02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效能。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2月1日
客服电话:400-068-3690
备案:冀ICP备11000002 电信业务审批[2010]字第138号
投诉电话:1507613886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冀网文〔2019〕4135-023号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 consectetur adipisicing elit. At magnam ad reprehenderit fuga nam, non odit necessitatibus facilis beatae temporibus
2025年度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需学习60学分,
2020-2024年度如当年未学习,现需补学的,必须完成90学分,
截止报名缴费时间2026年3月15日,学员应在2026年3月25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和评价。
根据省厅要求,逾期未完成2025年网络继续教育任务的将终止课程,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团购电话
400-068-3690
15373885395
团购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