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市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等政策文件,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潮州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潮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公告时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公告期限内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潮州市财政局。
邮寄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363号潮州市财政局7楼
资产管理科
电 话:0768-2396325
邮 箱:czjpk@126.com
附件:潮州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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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制定文件的科学性,根据潮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期间就《潮州市财政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潮州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通过潮州市政府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期内,未收到社会任何公众提出的意见。
潮州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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