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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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从严治税,促进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税务总局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进行修改并形成《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0月2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s://www.chinatax.gov.cn),在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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